亞馬遜願意付分手費讓員工辭職

亞馬遜表示,不論在哪個地點,只要亞馬遜配送中心的全職員工想辭職,公司都願意付2000至5000美元分手費,條件是此人永遠不能再在亞馬遜工作。
CNBC說,亞馬遜並不希望員工離職,而且的確很少人申請領這筆分手費,但亞馬遜也不希望留住志不在此的員工。發言人艾契斯(Melanie Etches)表示:「我們希望在亞馬遜工作的人都是想要在此發展的人,如果長期待在不想待的地方,對員工和公司都不利。」
亞馬遜1年提供1次這項「Pay to Quit」優惠,凡是在亞馬遜任職滿1年的員工辭職,在優惠期間都可請領這筆費用,費用多寡按年資計算。不過據報導,執行長貝佐斯(Jeff Bezos)希望員工不要接受這項優退條件,公司的用意是「讓員工思考一下自己的目標」。

(取材自5月21日CNBC,TCFA中文版權所有

連鎖企業品牌故事

潮流探索

推薦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