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30條措施 重振旅遊業

海南省政府3月22日對外發布了「海南省旅遊業疫後重振計畫—振興旅遊業三十條行動措施(2020-2021年)」,從財稅金融、項目落地、營銷推廣等多個方面幫助海南旅遊企業逐步擺脫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影響,重振海南旅遊業發展。
中新社報導,「重振計畫」分為六個層面三十條內容,適用於今明兩年,在海南註册的旅行社、旅遊景區、酒店民宿、旅遊商品、郵輪遊艇、高爾夫旅遊、椰級鄉村旅遊點等七類旅遊企業。
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副廳長劉成表示,「重振計畫」通過減免租金、優惠水電氣價格、開通「綠色通道」等方式減輕企業負擔,並將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加大對旅遊企業的投資力度,支持旅遊企業優化資產結構,實現輕資產化。
當中,海南將每年安排不少於1.5億元人民幣重點產業發展資金直接扶持旅遊企業的貸款貼息、股權投資、上市獎勵等,並逐步擴大海南旅遊文體產業投資基金的規模。
「重振計畫」要求,海南全省各級政府應將旅遊項目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制定旅遊用地分類指導意見,結合不同旅遊用地類型確定供地方式和土地價格。在符合規劃的條件下,允許臨時旅遊設施按規定使用臨時用地。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用於旅遊項目建設,支持利用農村空閒住房發展鄉村旅遊,保障旅遊項目用地需求。
在刺激旅遊消費方面,海南將引導免稅品經營企業在現有門店增加品牌數量,簡化免稅購物手續,擴大免稅品網絡銷售規模。
在推動入境遊發展方面,海南將繼續推出提升旅遊國際化水平行動措施、入境旅遊市場開拓扶持辦法等,推動實施更加開放的免簽入境政策,積極推動郵輪從海南入境15天免簽政策落地,進一步簡化遊艇入境手續。優化完善航線補貼辦法,鼓勵、支持企業積極復飛國際航線。

【聯合報(2020.03.23)。https://udn.com/news/story/7333/443527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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