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稅務影響 台商留意雙重課稅、移轉訂價

「港版國安法」拍板,香港資金自由度是否將受到限縮或更嚴密的監控引發各界討論。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張宗銘6月3日指出,若台灣稅制認定香港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個人之香港留存利潤可能面臨高達40%的所得稅負,同時,透過香港進行股權投資的台灣企業,亦可能面臨重複課稅的影響。
勤業眾信建議,台灣企業應做好跨國際貿易的稅收規劃,更應關注過去投資架構中透過香港或澳門進行布局的作法,是否有替代地區或國家供進一步在交易流程與投資架構研擬因應方案之必要。
張宗銘表示,從集團控股架構角度而言,一旦取消適用「港澳條例」,改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香港或澳門來源所得將變為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不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之投資收益對於及第三地區已繳納之所得稅,可從應納稅額中扣抵已繳納的所得稅之規定。對於透過香港投資大陸並取得大陸盈餘的控股結構而言,無疑將會立即產生「重複課稅」的影響。
若以移轉訂價(TP)角度分析,張宗銘指出,香港一旦被台灣在稅制上認定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透過香港進行移轉訂價規劃而產生的貿易利潤,將從海外所得被改歸類為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就台灣個人透過分派股利方式取得該盈餘,亦將面臨高達40%所得稅負。
張宗銘認為,在美中貿易戰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雙重影響經濟的環境下,分散產能並做好集團整體稅負規劃,已是各跨國企業當務之急。台灣企業除了做好跨國貿易稅收規劃外,更應關注過去投資架構及交易流程中,透過香港或澳門進行布局的作法,是否有替代地區或國家可供進一步研擬交易流程與投資架構因應方案。

【聯合報。蔡敏姿(2020.06.03)。https://udn.com/news/story/7333/461028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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